刚才又看完了一遍贾平凹的《秦腔》,写得真是棒极了,感觉就像是喝骨头汤,越咂摸越有味,而且可以看得出贾平凹写得很“满”,就像《红楼梦》一样,读来简直是要溢出来。

事实上,无论是大量秦腔曲谱的引用,还是充斥于小说各个角落的对联,抑或是对夏天礼葬礼细节的细致描绘,都可以看出贾平凹对标的是《红楼梦》,虽说在细节的精巧、知识的广博上,《秦》不如《红》,但在场面的震撼、刻画人物的力量上,《秦》远比《红》强,这就好像是陕西冷娃和金陵书生一样秦腔的特点有,《秦》里面的人物,生存环境恶劣,粗俗邋遢,但生命力旺盛,性子倔得像牛。

写狗剩一家,草灰蛇线,伏延千里,写狗剩在屡受挫折后的自杀,到狗剩儿子在夏天智死后的不知好歹,把人写得真是立体极了。

之前我还看过格非的《江南三部曲》,《人面桃花》写得极美,《春尽江南》却差强人意,同一个作家的系列作品秦腔的特点有,水平差得却不是一星半点,这让我疑惑,直到看过《秦腔》以后,我明白了秦腔的特点有,因为作品时代的贴近,于是我从中看到了太多的矫揉造作和无病呻吟。而《秦腔》就不这样,无论是素材的选择还是情节的铺排,“就像是真真见了那景似的”,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抗税那一段,以抓人写起,以杀狗终结,不敢打乡干部,乡政府大门一关却又哐哐砸门,写出了农民既喜欢用血腥的方法反抗压迫,又害怕官府,这样一种扭曲的心态,写得真是酣畅淋漓,而把狗的眼珠子都勒得爆出来,却又让人看得毛骨悚然。

而《秦腔》最突出的特点,莫过于那种魑魅魍魉横行,妖魔鬼怪乱舞的奇特写法,有时候真分不清这些封建迷信是不是存在的。

有时候在想,中国最有文化的三个省份,诞生了三个同时代的高产作家,山东的莫言善于泼墨写意,河南的阎连科惯于刻画现实,而咱们陕西的贾平凹则特别喜欢弄点神神怪怪。

不知道莫言是不是继承了孔子的“春秋笔法”,也不知道阎连科是不是继承了《诗经》、杜甫的现实主义传统。但是,

来自西北粗狂风的“重死轻生”和来自西南阴诡的“永言配命”在贾平凹的小说中确实有很深的烙印。

有人说:“时代之所以凝视这形象,是因为这形象足以被时代所凝视。”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认为,之所以会诞生这样的作品,是因为只有这样的作品才能够记录这个时代、这个地方、这个文化。

也许,只有我们陕西这样有灵气的地方才能孕育出来这样伟大的作家,只有我们陕西这样文化千奇百怪的地方才能诞生这样风格鲜明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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